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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好执行工作推进国企改革和发展

1999-10-28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刘希全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0月27日电(记者刘希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今天在全国法院执行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国有企业改革不仅是一场经济领域里的重大变革,而且也是一次法治领域的重要实践。他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切实搞好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为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随着国家对推进国企改革和发展重大措施的贯彻落实,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涉及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纠纷案件会不断增多,因国企改革引发的其他案件也会增多。肖扬强调,对这些国有企业作为申请人的案件,各级法院要进行具体分析,积极探索新的执行思路和执行方式,要妥善运用债权转股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无形资产、劳务抵债、委托中介机构强制管理被执行财产以及执行合解等各种行之有效的办法。对涉及国有企业债权的执行,要加大力度,依法保障国有企业债权的实现;对涉及国有企业债务的执行,也要根据法律和政策,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依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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